瓯拟征地安置公告〔2021〕2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
建瓯宾馆片区棚户区及三旧
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因建瓯宾馆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建瓯宾馆片区东至:胜利路西侧;南至:磨房前路北侧;西至:原市委市政府宿舍与民房交界处;北至:西段小路靠护城河、东段靠胜利路与豪栋街交叉口房屋现状(具体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征求意见稿和政府网站),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3月12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部门(办公地址:建瓯市五十五米大道中山西路141号住建局大楼六楼,建瓯市住建局房管股(征收办),联系人:郑云,联系电话:3723963),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1. 建瓯宾馆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2. 房屋重置价格
3. 附属建筑补偿价格
4. 室内二次装饰补偿价格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建瓯宾馆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该片区交通环境,疏缓交通压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瓯市人民政府拟对建瓯宾馆片区进行改造开发。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10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闽政〔2010〕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及本片区实际情况,制订建瓯宾馆棚户区及三旧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项目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
建设项目房屋征收部门: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助配合工作单位:建瓯市芝山街道办事处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建瓯市佳置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应当在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期限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可以将50%以上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视为多数人意见确定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就评估机构的选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随机选定。
二、房屋征收的四至范围
东至:胜利路西侧;南至:磨房前路北侧;西至:原市委市政府宿舍与民房交界处;北至:西段小路靠护城河、东段靠胜利路与豪栋街交叉口房屋现状(具体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本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形式,被征收人可以自愿选择。
(一)货币补偿办法
参照被征收房屋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经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办法进行评估确定货币补偿价格。被征收房屋视如下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店面补偿:经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均价8976元/㎡;按公平补偿的原则,临街店面货币补偿价格定为9000元/㎡。
住宅补偿:经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均价6498元/㎡;按公平补偿的原则,住宅货币补偿价格定为6500元/㎡。
被征收房屋不足三层的,其建筑面积按“楼层系数”予以确定,因“楼层系数”增补的建筑面积补偿金额按住宅货币补偿价格计算。“楼层系数”的认定详见“(二)产权调换安置办法。”
征收当事人双方就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无法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按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征收协议》),交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效的产权证件,按时搬迁,交付房屋钥匙,经验收合格,由征收人一次性发给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一次搬迁补助费、6个月的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原房屋二次装修补偿费及附属物、构筑物补偿费和搬迁奖励金。同时,被征收人在两年内用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款再购买房屋的,凭《征补协议》,契税享受产权调换的待遇。
如被征收人对以评估价确定的货币补偿金额有异议,无法与征收人就货币补偿金额达成协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原房地产估价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南平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产权调换安置办法
被征收房屋为个人“天地房”总层数一层房屋的,由征收人按照原房建筑面积1:1.50比例计算产权调换面积;被征收房屋为个人“天地房”总层数一层半房屋的,由征收人按照原房建筑面积1:1.25比例计算产权调换面积;被征收房屋为个人“天地房”总层数两层房屋的,由征收人按照原房建筑面积1:1.13比例计算产权调换面积;被征收房屋为个人“天地房”总层数两层半房屋的,由征收人按照原房建筑面积1:1.07比例计算产权调换面积;个人“天地房”总层数三层以上(含三层)的被征收房屋及商品房、单位房改房实行等面积1:1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征收当事人双方按本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三条(三)产权调换面积差价结算及优惠购买办法”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安置金额,签订《征收协议》,交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效的产权证件,按时搬迁,交付房屋钥匙。被征收人房屋搬迁后,向征收人申请办理《房屋搬迁验收证》,由征收人一次性发给被征收人房屋两次搬迁补助费、每6个月支付一次临时过渡补助费。被征收人产权调换的差价款暂不补交,被征收房屋的二次装饰补偿费、附属物、构筑物补偿费及搬迁奖励金也暂不发放,待产权调换安置房交付使用时再结算差价。
(三)产权调换面积差价结算及优惠购买办法
1.店面面积差异结算:
临街店面差异结算:原房店面与安置房店面进深在4米以内的,双方按16000元/㎡进行结算;原房店面与安置房店面进深在4米以上8米以内的,双方按13000元/㎡进行结算;原房店面与安置房店面进深在8米以上的双方按10000元/㎡进行结算。
2.住宅面积差异结算:
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相同面积的,征收当事人双方均按新建楼房地面起算第九层为标准层计算,不补结构差价与朝向差价,每往上加一层加价50元/㎡,每往下减一层减50元/㎡,以此类推。
因建筑结构原因,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与原房建筑面积不相符,原房建筑面积大于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货币补偿价格进行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大于原房建筑面积的部分可以享受如下优惠购买价格:
(1)产权调换房超出原房面积20㎡以内的,按新建楼房从地面起算第九层 4300元/㎡计价,每往上加一层加价50元/㎡,每往下一层减50元/㎡,以此类推结算产权调换回迁时的楼层价格差价。
(2)产权调换房超出原房面积20㎡以上40㎡以内,按新建楼房从地面起算第九层5300元/㎡计价,每往上加一层加价50元/㎡,每往下一层减50元/㎡,以此类推结算产权调换回迁时的楼层价格差价。
(3)每户优惠购买面积控制在40㎡以内,超过40㎡以上的按该开发项目第一次开盘价的9.5折计价。
(4)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以下的(含2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进行安置;家庭成员3人以上的(含3人),按不低于60平方米进行安置。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被征收人应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补交差价。
(四)安置房公摊系数差异结算
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公摊系数差异的结算办法,征收人建设的安置房公摊系数控制在0.15以内,超出0.15以上的公摊系数部分由征收人无偿赠送。
(五)安置房选房原则
被征收人所选的安置房按就近上靠的原则进行选择,选房先后顺序以签订《征补协议》后房屋搬迁验收先后的顺序为准,即谁先搬迁谁先选择安置房。
(六)安置房地点
在规划建设的建瓯宾馆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地块内安置(见附件5《初步规划总平图及户型图》),具体房源最终应以规划部门审定通过的规划总平图及户型图为准。
(七)安置房装修标准
安置房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外墙装修标准按市规划部门审定通过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安置房室内由被征收人自行装修,由征收人补助每平方米300元。
(八)过渡期限
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期为36个月。在过渡期内,临时过渡费由征收人按每6个月发放一次,发至交房之日止(以征收人交房通知为准)。因征收人原因延长交付使用的,从逾期之日起征收人每月应付给双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九)房屋搬迁验收证发放办法
被征收人申请办理《房屋搬迁验收证》必须出示水、电、电信、有线电视的报停结帐发票,交付房屋钥匙,将房屋完整地交给征收人(如被征收人擅自拆除损坏房屋构件及其设施,造成损失的从被征收人的房屋补偿费中扣除),经征收人验收合格后,发给《房屋搬迁验收证》。《房屋搬迁验收证》是计算房屋征收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起算时间和是否符合享受搬迁奖励金和安排回迁选房顺序的依据。
(十)对被征收房屋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空地,按市政府颁布的住宅一级地价2516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偿。
(十一)简易结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原房屋二次装饰采取作价补偿,不予安置。(补偿价格表见附件2、3、4)
(十二)被征收房屋只有合同买卖关系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必须按规定补办过户手续,交清款项后,方可按本片区的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十三)被征收人房屋有产权纠纷,在征收期限内纠纷未能解决的,由征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做好现场勘查记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后,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后,先予以临时安置后拆除。今后被征收人凭《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办理有关补偿安置手续。
四、房屋用途的确定及违章建筑的认定补偿
(一)营业店面的确定,按规定确认必须是底层临街营业用房,在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已在营业,且持有征收公告发布前12个月至房屋征收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保留原状。为营业店面提供附属服务的仓储加工场所不认定为营业店面。
(二)2008年10月20日之前,被征收人房屋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属违章建筑,拆除时原则上不予补偿。但被征收人能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征收协议》并按时搬迁的,视以下两种不同情况给予补偿。
(1)违章建筑已接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被征收人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补办有关手续,交清有关款项后,视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面积。
(2)违章建筑未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被征收人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补办有关手续,补交罚金及有关款项后,视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面积。
(三)在2008年10月20日《建瓯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停止单位及个人建房的通告》(瓯政〔2008〕93号)发布之后,2011年9月30日之前的违章建筑一律按重建价格补偿。
(四)2011年10月1日以后的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五、原单位(企业)产权未房改职工宿舍补偿安置
(一)原属单位(企业)所有权的房屋分配给职工居住的未房改房屋,原则上由征收人补偿安置给产权单位,由产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处置。
(二)经产权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原住户符合原房改政策规定按成本价购买单位公有住房条件的,产权单位可参照出售单位公有住房政策向原住户出售。原居住在单位(企业)被征收房屋的住户依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按时搬迁、交付房屋钥匙,经验收合格,由征收实施单位发给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原房屋二次装修补偿费和搬迁奖励金。
(三)原单位(企业)职工住户在宿舍区、厂区范围内的未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不予安置。
(四)被征收单位(企业)的职工宿舍及原配套给个人使用的杂物间(柴火间)层高大于2.2米,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来源清楚、没有异议的,经征收部门实地调查核实,由被征收单位(企业)补办相关手续后,视同符合补偿条件的建筑,按本条第(一)、(二)点安置办法补偿。
六、营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
(一)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符合补偿条件的建筑。
(二)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用房。
(三)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证照,且行政许可证照上载明的住所(经营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四)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对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的给予补偿,仅限于被征收房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且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情形,被征收人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所得税纳税证明后,由征收部门根据停产停业的期限和经营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征收部门已发放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或提供非住宅周转过渡房的,征收部门不再另行补偿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
七、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房屋搬迁补助费:住宅为6元/㎡,仓储、办公用房为7元/㎡,生产和营业用房8元/㎡,搬迁补助费每次低于500元的,按500元发放。对货币补偿发给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对产权调换的,一次性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
(二)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住宅10元/㎡/月;仓库、办公用房12元/㎡/月;店面30元/㎡/月。以户为单位,住宅原房合法建筑面积少于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八、征收时间安排和奖金的规定
(一)签约期限:按建瓯市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开始签约,具体签约事宜由建瓯市佳置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二)凡在市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签约期限内达成协议且搬迁完毕的,经验收合格后,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60元,超过此期限的不予奖励。
(三)如果被征收人按规定时限签订《征收协议》,但不能按规定时限进行搬迁的,无故延误搬迁验收的时间,不能享受搬迁奖励金。
九、产权事宜
安置房由征收人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与原房实际产权证面积相等部分所需的税费由征收人支付,超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自理。
十、征收纠纷处理办法
在征收实施过程中,征收当事人双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对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经多次协商仍达不成协议的,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征收人报请市人民政府做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工作纪律
1.征收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征收的原则。
2.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3.在房屋征收期间不得随意传播无政策依据的虚假信息,造谣惑众,故意扰乱征收工作程序,散布谣言,煽动闹事,损坏或哄抢财物,强占房屋,妨碍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成立建瓯宾馆片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芝山街道、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原建瓯宾馆内,联系人:徐玉群,联系电话:18965388258。
十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十四、本方案自《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房屋重置价格
结构 |
等级 |
主要条件 |
重置价格 (元/m2) |
框架
|
一级 |
钢砼框架承重,钢砼基础,实砌墙围护,现浇楼面,柱网较大(6m×6m),水泥楼面,铝合金窗,水电卫齐全。层高大于3.9米 |
1011 |
二级 |
钢砼框架承重(或半框架),钢砼基础,实砌墙围护,柱网较小,水泥楼面,钢门窗,水电齐全。 |
860 |
|
砖混 |
一级 |
全部24cm砖墙承重的结构,刚性条形基础,现浇楼板,钢砼平顶屋面(刚性防水隔热层)或混凝土坡屋面,铝合金窗,普通木门,楼梯为铁或木制扶手,内墙普通粉刷,外墙贴瓷砖或刷墙漆,混凝土地面,水卫电照齐全。 |
750 |
二级 |
大部分24cm砖墙,条形基础,钢砼楼板,平顶屋面或带隔热层的瓦屋面,部分铝合金窗,普通木门,楼梯为铁或木制扶手,内墙普通粉刷,外墙照面贴瓷砖或刷涂料,混凝土地面,水卫电照齐全。 |
680 |
|
三级 |
18cm砖墙或以内砖墙承重,钢砼楼板,钢砼屋面或瓦屋面,一般木门窗,内墙普通刷粉,水泥地面,油水、电设施,无水卫设施。 |
600 |
|
砖木 |
一级 |
24cm砖墙承重,毛石基础,普通人字型屋架,木瓦屋面,木楼板,砼楼梯和走廊,水泥砂浆地面,薄板吊顶,内墙中级抹灰,外墙水泥砂浆粉刷,普通镶板门,玻璃窗,水卫电照齐全。 |
725 |
二级 |
18cm或部分24cm砖墙承重,毛石基础,木瓦屋面,木楼梯,木楼梯和走廊,水泥砂浆地面,薄板吊顶,内墙普通抹灰,外墙砂浆粉刷,普通镶板门,玻璃窗,水电齐全。 |
600 |
|
三级 |
12cm或部分18cm砖墙承重,毛石基础,木瓦屋面,木楼板,水泥砂浆地面,内墙普通抹灰,外墙砂浆粉刷,普通镶板门,普通玻璃窗,一般为旧房改造,结构简单,材料较差,室内设有专用上、下水设备,电照一般。 |
580 |
|
木结构或 土木 结构
|
一级 |
木结构:旧式石墩,木柱排架承重,杉木镶板墙,全部天花板,杉木楼板,水泥地面或斗底砖地面,中等装修,普通门窗,中等油漆,水电设施齐全。土木结构:夯土墙承重,乱毛石基础,瓦屋面,木板隔壁完整,木楼板,木天棚,山墙搁檩,水泥砂浆地面,内墙普通抹灰,板门窗,玻璃窗,给水、电照,外观质地较新。 |
650 |
二级 |
木结构:木柱排架承重,瓦屋面,砖墙或部分抹灰假墙或杉木镶板墙,全部天花板,杉木楼板,水泥地面或斗底砖地面,普通木门,玻璃窗且油漆,水电设施齐全。土木结构:夯土墙承重,乱毛石基础,瓦屋面,木板隔壁完整,木楼板,山墙搁檩,水泥砂浆地面,板门窗,门窗全,电照。 |
550 |
|
砖砌简易结构 |
|
简易木柱,山墙搁檩,构件不规格,瓦屋面,杂料基层,水泥地面,简单木门窗,电照,简单结构含简易楼,平房,木板房,砖坯房等。 (唯一正在居住使用房) |
300 |
钢结构 (型钢) |
一级 |
工业及仓储房屋钢砼基础,钢柱,钢梁,有吊车,(柱梁全部为HN型钢),彩钢板屋面。彩钢板或砖墙面,檐高大于6m。 |
500 |
二级 |
工业及仓储房屋钢砼基础,钢柱,钢梁,(柱梁全部为HN型钢) ,彩钢板屋面。彩钢板或砖墙面,檐高小于6m。 |
380 |
|
钢结构 (简易角钢或钢筋) |
一级 |
工业及仓储房屋或角钢柱,角钢梁,(柱梁全部为钢管或角钢),彩钢板屋面。有彩钢板或砖墙面,檐高大于6m。 |
260 |
二级 |
工业及仓储房屋钢管或角钢柱,角钢梁,(柱梁全部为钢管或角钢),彩钢板屋面,檐高小于6m。 |
180 |
附件3
附属建筑补偿价格
1.简易棚房;50元/㎡
2.木棚房;80元/㎡
3.土木棚房;80元/㎡
4. 砖木棚房;100元/㎡
5. 砖混棚房;150元/㎡
6.彩钢板棚房(有围护);150元/㎡
7.彩钢板棚房(无围护);100元/㎡
8.夯土围墙(含门);50元/㎡
9.砖围墙(含门);30元/㎡
10.12砖砌围墙;40元/㎡
11.18砖砌围墙;60元/㎡
12.水井;150元/m
13.水泥路;50元/㎡
14.水泥花砖路;40元/㎡
15.青砖铺路;30元/㎡
附件4
室内二次装饰补偿价格
(一)楼地面装饰
1.陶瓷地砖(水泥地砖)地砖楼地面;65元/㎡
2.水磨石楼地面;65元/㎡
3.铺木、竹或复合木地板;80元/㎡
4.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85元/㎡
5.楼地面斗底砖;30元/㎡
(二)墙面装饰
6.挂贴20mm花岗岩板;100元/㎡
7.墙面粘贴陶瓷锦砖;60元/㎡
8.墙裙装饰面板;70元/㎡
9.水泥漆墙面;10元/㎡
10.墙面贴对花装饰纸;20元/㎡
(三)天棚装饰补偿价格
11.胶合板吊顶天棚(含龙骨);40元/㎡
12.石膏板天棚(含龙骨);40元/㎡
13.塑料扣板吊顶天棚(含龙骨);50元/㎡
14.集成吊顶天棚;80元/㎡
15.水泥漆天棚面;10元/㎡
16.天花板(木、三合板、塑料);30元/㎡
17.石膏装饰边角线安装(直线) ;8元/m
(四)门窗装饰补偿价格
18.入户防盗门;800元/樘
19.进户(子母门)防火防盗;1000元/樘
20.室内成品钢质防盗门;400元/樘
21.室内成品实木门;400元/樘
22.铝合金推拉门、淋浴房门;400元/樘
23.卫生间塑钢(铝合金)门;300元/樘
24.钢筋焊钢门;200元/樘
25.彩钢板卷帘门;80元/㎡
26.铝合金(塑钢)窗;80元/㎡
27.钢筋防盗网;60元/㎡
28.方管防盗网;60元/㎡
29.不锈钢防盗网;100元/㎡
30.带木筋门(窗)套;300元/樘
31.安纱门;100元/樘
32.安纱窗;60元/樘
33.不锈钢外包栏;100元/㎡
34.门套;100元/个
35.方管铁门;200元/樘
(五)厨卫设施补偿价格
36.厨房花岗岩板(或缸砖或预制板)灶台(不带门);200元/m
37.厨房岗岩板(或缸砖或预制板)灶台(带门);300元/m
38.厨房壁柜;200元/m
39.厨房吊柜;200元/m
40.厨房洗菜(碗)盆;100元/个
41.锅;100元/口
42.卫生间镜子;80元/㎡
43.卫生间组合台盆(含镜子);300元/个
44.立式洗脸盆;150元/个
45.成品淋浴房;800元/个
46.普通浴缸;580元/套
47.中档浴缸;800元/套
48.高档浴缸;1500元/套
49.座式大便器;400元/个
50.蹲式大便器;200元/个
51.厨房水池;100元/个
52.洗衣池台(贴砖);150元/m
53. 普通平台(水泥);100元/m
54. 不锈钢洗菜、洗碗盆(单槽);260元/套
55. 不锈钢洗菜、洗碗盆(双槽);500元/套
(六)屋面设施补偿价格
56. 屋面钢筋或砖砌水箱3吨以内;300元/个
57. 屋面钢筋或砖砌水箱3吨以上;600元/个
58. 屋面不锈钢水箱;300元/个
59. 屋面彩钢板搭盖;100元/㎡
(七)固定柜子补偿价格
60 . 高衣柜;400元/㎡(正投影面积)
61. 书柜;300元/㎡(正投影面积)
62. 吊柜;250元/m
63. 木物架;30元/㎡
64. 电视柜(固定);250元/m
65. 背景墙(贴砖含边框);160元/㎡
(八)拆安费
66. 空调拆装;100元/台
67. 热水器拆装;100元/台
68. 太阳能热水器;150元/台
69 . 有线电视移户;270元/户
70. 电话移机;50元/户
71. 水表拆装;300元/户
72. 电表拆装;300元/户
(九)其他
73.铁爬梯(含扶手);200元/㎡
74.钢板楼梯(含扶手);320元/㎡
75.不锈钢栏杆、扶手;50元/㎡
76.晒衣架(管);50元/㎡
77.砖砌水泥板供台(贴砖);100元/m
78.毛石砌垱墙;150元/ m3
79.琉璃瓦\陶瓦;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