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政〔2020〕56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
放生池片区(含水西片区)
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延期的公告
根据放生池片区(含水西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放生池片区(含水西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现延长至2021年10月28日止。
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建瓯市放生池片区(含水西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与被征收人签订书面协议。
特此公告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